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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游仙公安依法查处两起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04月29日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游仙公安积极响应,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络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编造“抢劫”虚假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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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网民陈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游仙辖区一农贸综合市场多人聚集的视频,并配文“又出现了”。同时,陈某某在评论区回复网友,称该视频画面为“抢劫”,引发部分网友围观。


  发现线索后,游仙公安立即开展核查。经查,当日并无“抢劫”相关警情,该内容系陈某某为博取眼球而编造。


  4月26日晚,陈某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游仙公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编造“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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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晚,网民陈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条车祸视频,并配文称:“据说该摩托车驾驶员系[绵阳市师范学院]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另搭载一同学斑马线闯红灯,与直线行驶车辆发生严重碰撞”。


  经查,该视频中发生车祸的摩托车驾驶员并非绵阳师范学院学生,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陈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陈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游仙公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游仙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加强治理,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


  净化网络环境,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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